400-01-56871
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栏目 > 政策列表 > 政策信息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 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

2023-02-06 来源:点击量:428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

文旅发电〔202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要求,现就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2月6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内地与香港、澳门入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

  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开展产品发布、宣传推广等准备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周密做好组织工作。要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监测,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护,遵守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相关防疫规定。

  (二)规范经营活动。各地要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入出境旅游团队信息。旅行社要确保旅游产品质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醒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倡导安全、文明、绿色、健康旅游新风尚。

  (三)加强监督执法。各地要严格要求旅行社切实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安排游客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2月3日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文章关键词:  

相关阅读
版块介绍:
政策版块展示最新中央及内蒙古地方政策,对热点政策解读,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推荐,政策引导。
本网站为服务于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投诉举报电话:4000156871 服务热线:400015687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甲72号园艺御景5楼 备案号: 蒙ICP备19003911号-3
运营单位:内蒙古恒伟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信息: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