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 | 时间:2024/4/15| 点击次数:530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初级班(第五期)的通知
各盟市科学技术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64号)中的文件精神,结合现阶段自治区创业孵化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促进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将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初级班(第五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中国技术创业协会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包头北大科技园
协办单位:天津国科火炬企业孵化器研究中心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5日
地点:线上,腾讯会议系统(会议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三、 培训内容及证书
培训课程将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学内容,结合国家及自治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机构最新的政策措施、行业发展及趋势、建设管理、科技型企业孵育、孵化机构盈利模式等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培训。
学员须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课程结束后,将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对考试合格者,由国家级行业协会统一颁发《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线上培训)》,并将学员信息统一备案建档,作为行业认可的培训记录。
四、 培训对象
由盟市科学技术局、自治区直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的管理人员或运营骨干,且相对稳定的人员参加,共计110人。优先推荐2020年以来获批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的人员参加,优先推荐即将参加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绩效评估的机构人员参加,优先推荐拟培育升级为自治区级或国家级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的人员参加。报名和推荐工作结束后,由主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进行报名审核后最终确定参训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以往已获得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注意事项
1.各盟市科学技术局、自治区直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培训班报名工作,按照名额分配表确认人数,并统一将报名材料于2024年4月17日前报送至包头北大科技园。逾期不报,名额另行分配。参训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2.请培训学员提交一张电子照片(尺寸:竖48毫米,横33毫米,照片无白边,背景底色不限,用于证书盖钢印),电子照片文件名命名以“单位+姓名”。
3.关于线上培训、签到、学习时长、考试、照片提交等相关要求会在报名确认后通过学员微信群发布相关指南。
4.其他有参训需求的学员待报名参训学员登录腾讯会议系统后亦可登录系统进行学习,但不得影响正常培训秩序,没有考试和取得证书的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白文志
电话:0471-6328612、6328632
2.包头北大科技园:罗斌
电话:0472-3651835 15174952696
传真:0472-3651559
邮箱:luobin@pkusp.com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第五期)
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推荐汇总表(第五期)
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日程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1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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