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令2024年第3号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二〇二四年第3号《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8月15日本届商务部第1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2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的通知金规〔2024〕16号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现将《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11月1日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资本计量高级方法,是指根据《商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办发〔2024〕110号各金融监管局,各人身保险公司,相关商业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第三支柱短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经金融监管总局同意,现就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以下简称商保年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商保年金是指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包括保险期限5年及以上、积累期或领取期设计符合养老保障特点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商业养老金以及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金规〔2024〕14号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和监管,推动银团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9月29日(此件发至金融监管分局与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银团贷款业务,分散授信风险,推动银行同业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9月30日(本文有删减)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期货市场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发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各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增强对金融机构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项进行调整优化。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此前相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其他要素、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贷款服务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风险状况和偿付能力等因素,优化贷款服务模式,合理设置贷款期限,丰富还款结息方式,扩大信贷资金覆盖面。持续开发续贷产品,完善续贷产品功能,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可以办理续期的贷款产品包括小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管理能力,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提高产品可靠性水平,打造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推广,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一)质量管理能力落实《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推动企业贯彻实施GB/T19000、GB/T19004、GB/T19024等先进标准,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租赁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任何组织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的通知金办发〔2024〕99号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各金融控股公司: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向内、外部用户提供服务的应用软件,包括但不限于移动应用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以下简称移动应用)管理,经金融监管总局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金办发〔2024〕96号各金融监管局,银行业协会、财务公司协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相关工作安排,督促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以下简称非银机构)更好发挥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金融功能,促进投资和消费,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取得更大成效,经金融监管总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非银机构要深刻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金规〔2024〕14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9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普